卷一 · 心之学5 分钟阅读

心之学(三):良知与现实

一、心与良知

心之所向与心之所归,当以致良知为本。

愿望与行动的一致,尚不足以成全生命。贪婪也可以有所向,恶意也可以安于所得。若只以是否违心为尺度,那么一个不再有所愧疚的人,反倒仿佛比仍在挣扎的人更接近所归。

所以,归于内心,也包含对内心的省察。人不能仅因有所欲求,便认定所求值得;也不能因已然习惯,便将习惯之处认作归处。真善美应当成为心所认同的价值,不因一时的得失而改换分量。

在此根基上,生命仍有广阔的去处。有人寄情山水,有人沉潜学问,有人投身创造,也有人珍惜寻常日月。所向不必相同,所归也无须一律;各自展开的生活,都应容得下他人的生命。

良知使所向有所辨,使所归有所据。人由此可以从心出发,而不止于自己。

二、为与归的背离

心中有所认同,还需要在现实中使之成就。现实之“为”,原本是人走向所归的途径。人学习、工作、积累能力,是为了逐渐过上自己认同的生活。但行动一旦被外部得失完全支配,这条途径也可能偏离原来的方向。

起初,人知道自己为何努力。后来,目标不断增加,竞争不断延续,每一次所得都成为下一次追逐的起点。职位、财富与评价逐渐占据全部视野,而它们原本要成就怎样的生活,却越来越少被想起。

人仍然不断向前,却未必仍在走向自己。

这种背离,并不以忙碌的多少来衡量。潜心数学、投入创造,同样需要长久的努力,却可以使心有所归。真正使人远离自己的,是功利性的追逐扩张为生活唯一的尺度,以至于人所珍视的一切,都必须服从它。

当得失成为唯一尺度,真诚便可能因无利可图而被舍弃,善意可能因妨碍竞争而被视为软弱,美也只有在能够换取回报时才受到重视。人与事物逐渐失去自身的分量,只剩下是否有用。别人于是容易成为可以利用的工具,或需要排除的障碍,欺骗、争夺与伤害便有了进入日常的理由。

在官场与职场之中,人可能由秉公而徇私,由厌恶争功而习于争功。起初,他仍因违心而不安;后来,却可能通过改变内心来消除不安。

他原本希望凭借现实中的作为,过上心所认同的生活;最后却不断修改心中的认同,以接受自己已经过上的生活。

此时,现实与心似乎重新一致了,但这种一致以良知的退让为代价。人不再感到冲突,未必因为终于抵达所归,也可能因为已经放弃了原来的方向。这正是心之学不能仅以安稳判断归处的原因。

人的认识、愿望与方法当然可以改变。新的经历使所向更清晰,更深的理解使行动更成熟。但因理解而修正自己,与因获利而认可伤害,仍有根本区别。前者使人更充分地面对生活,后者则让利害取代了判断。

因此,对现实之“为”的审视,不应只问是否有所成就,也应当问,这些成就正在使自己成为怎样的人。若所得日增,所信日失,行动便已经偏离了它原本的意义。

心之所归在此既是愿望,也是行动的依据。它使人能够在追逐之中重新辨认,哪些努力仍在成就自己,哪些所得已不值得付出那样的代价。人需要增长能力,也需要让能力继续服务于良知所认同的生活。

唯有如此,现实之“为”才不会在不断扩张中吞没心的世界,而能够成为通往所归的道路。

三、现实之为与心之归

看见“为”与“归”的背离,最终仍要回到行动。既然知道怎样的生活值得认同,人便应当尽可能让自己的现实向它靠近,使归处不只存在于心中。

人需要谋生,需要承担责任,也会受到资源、能力与处境的限制。对多数人而言,现实中的“为”与心中的“归”,可能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仍然分离。

但这种分离可以成为行动的起点,不应成为生活不必再被追问的理由。现实生活的意义,也包括逐渐获得安排自身生命的能力,使自己能够更充分地从事所认同的活动,建立所珍视的关系。

人努力工作、积累资源、增长能力,最终不应只是为了进入更高一级的竞争。若每一次所得都只能换来下一次追逐,生命便始终没有抵达自身的机会。

现实之“为”,需要由心之“归”赋予方向。

这样的方向,也存在于眼前的作为之中。愿意生活在彼此尊重的关系里,就可以在有能力决定如何待人时实践尊重;希望付出得到承认,就可以在自己能够分配机会与成果时秉持公正。一个人如何行动,也在构成自己与他人共同生活的现实。

因此,所归不必等到一切条件齐备之后才开始存在。人可以在尚未抵达时,就让日常生活包含它的一部分;在选择逐渐增多时,使这一部分逐渐扩大。

理想的生活,是现实本身成为心之所归。通往它的过程,则是不断缩短所为与所愿之间的距离:让现实中的努力服务于值得过的生活,也让心所认同的生活,经由行动获得现实的形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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