定义1
在R上,设{an}是一个数列,a∈R,若∀ε>0,∃N(ε)∈N+,使得∀n>N(ε),有∣an−a∣<ε,则称{an}当n趋于无穷大时以a为极限,记为
n→∞liman=a
或
an→a(n→∞)
也称数列{an}收敛于a; 存在极限的数列称为收敛数列,否则称为发散数列。
定理1:数列极限唯一性
如果数列{an}收敛,那么极限只有一个。
证:反证法。假设存在两个不同的极限a,b,不妨设 a<b,由定义1可知,对2b−a>0,存在N1∈N+,使得当n>N1时,有
∣an−a∣<2b−a(1)
同理存在N2∈N+,使得当n>N2时,有
∣an−b∣<2b−a(2)
令N=max(N1,N2),可知当n>N时,式(1)(2)同时成立,由式(1)可得an<2a+b,由式(2)可得an>2a+b,从而矛盾,所以假设不成立,记极限唯一。
Q.E.D.
定义2
设{an}是一个数列,若∃A∈R,使得 ∀n∈N+ ,有an≤A,则称{an}有上界,A是此数列的一个上界;若∃B∈R,使得∀n∈N+,有an≥B,则称{an}有下界,B是此数列的一个下界;若数列既有上界又有下界,则称此数列是一个有界数列。
定理2
收敛数列是有界的。
证:设数列{an}收敛于a,由定义1可知,对于1>0,存在N∈N+,使得当n>N时,有∣an−a∣<1,从而∣an∣=∣an−a+a∣<=∣an−a∣+∣a∣<1+∣a∣,令M=∣a1∣+∣a2∣+⋯+∣aN∣+∣a∣+1,可知对所有的n∈N+,有∣an∣<M。
Q.E.D.
定义3
设{an}是一个数列,ki∈N+(i=1,2,3,⋯),且满足k1<k2<k3<⋯,那么数列{akn}称为{an}的一个子列。
定理3
设数列{an}的极限为a,那么该数列的任何一个子列都收敛于a。
证:任取{an}的一个子列{akn},由定义1可知,任取ε>0,存在N∈N+,使得当n>N时,有∣an−a∣<ε,而kn≥n,所以当kn≥n>N时, 有∣akn−a∣<ε,所以{akn}收敛于a。
Q.E.D.
定理4:极限的四则运算
设{an}与{bn}都是收敛数列,则{an+bn},{anbn}也是收敛数列,如果n→∞limbn=0,则{bnan}也收敛,并且有:
(1)n→∞lim(an±bn)=n→∞liman±n→∞limbn
(2)n→∞lim(anbn)=n→∞liman⋅n→∞limbn
(3)n→∞limbnan=n→∞limbnn→∞liman
证:设n→∞liman=a,n→∞limbn=b
(1)由定义1可知,任取ε>0,存在N1∈N+,使得当n>N1时,有∣an−a∣<2ε;存在N2∈N+,使得当n>N2时,有∣bn−b∣<2ε;取N=max(N1,N2),可知当n>N时,有
∣(an±bn)−(a±b)∣=∣(an−a)±(bn−b)∣≤∣an−a∣+∣bn−b∣<2ε+2ε=ε
(2) 由于{an}收敛,由定理2可知{an}有界,即存在M∈N∗,使得∣an∣<M对一切n∈N∗成立,从而有
∣anbn−ab∣=∣anbn−anb+anb−ab∣≤∣an∣∣bn−b∣+∣b∣∣an−a∣≤M∣bn−b∣+∣b∣∣an−a∣
类似(1),因为{an},{bn}分别收敛于a,b,所以对任意的ε>0,存在n∈N∗,使得当n>N时,有
∣an−a∣<2(∣b∣+1)ε,∣bn−b∣<2Mε
同时成立;从而
∣anbn−ab∣<M2Mε+∣b∣2(∣b∣+1)ε<ε
(3)先证明,当b=0时,有
n→∞limbn1=b1
对2∣b∣>0,存在N1∈N∗,当n>N∗时,有
∣bn−b∣<2∣b∣
此时,有∣bn∣≥∣b∣−∣bn−b∣>2∣b∣>0,并且有
bn1−b1=∣bnb∣∣bn−b∣≤b22∣bn−b∣
由于{bn}收敛于b,对任意的ε>0,存在N2∈N∗,使得当n>N2时,有∣bn−b∣<2b2ε;从而当n>max(N1,N2)时,有
bn1−b1<b222b2ε=ε
所以
n→∞limbn1=b1
再由前面已证的(2),可知
n→∞limbnan=n→∞liman(bn1)=ab
Q.E.D.
定理5:极限保号性
(1)设n→∞liman=a,α,β满足α<a<β,那么当n充分大时,有α<an<β。
(2)设n→∞liman=a,n→∞limbn=b,且a<b,那么当n充分大时,一定有an<bn。
(3)设n→∞liman=a,n→∞limbn=b,并且当n充分大时an≤bn,那么有a≤b。
证:(1)对ε=β−a>0,则存在N1∈N+,使得当n>N1时,有
∣an−a∣<β−a⇒an<β
同理,对ε=a−α>0,则存在N2∈N+,使得当n>N2时,有
∣an−a∣<a−α⇒an>α
从而当n>max(N1,N2)时,有
α<a<β
(2)取m=2a+b,则有a<m<b,此时由(1)可知,当n充分大时,有
an<m<bn
(3)反证法。假设a>b,则由(2)可知,当n充分大时,有an>bn,与条件an≤bn矛盾,所以a≤b。
Q.E.D.
定理6:夹逼定理
三个实数域上的数列{an},{bn},{cn},若满足
an≤bn≤cn(n∈N+)
若n→∞liman=n→∞limcn=a,那么
n→∞limbn=a
证:由定理5的(3)可知,有
a=n→∞liman≤n→∞limbn≤n→∞limcn=a
从而有
n→∞limbn=a
Q.E.D.
定义4
如果数列{an}满足条件,对任何正数A,都存在N∈N+,使得当n>N时,有an>A,则称数列{an}趋向于+∞,记作
n→∞liman=+∞
如果对任何正数A,都存在N∈N+,使得当n>N时,有an<−A,则称数列{an}趋向于−∞,记作
n→∞liman=−∞
定义5
如果收敛数列{an}的极限为0,则称该数列为无穷小数列,简称无穷小;如果n→∞lim∣an∣=∞,则称该数列趋向于∞,记作n→∞liman=∞,也称该数列为无穷大数列,简称无穷大。
定义6:单调数列
如果数列{an}满足
an≤an+1(n=1,2,⋯)
则称此数列为递增数列;如果{an}满足
an≥an+1(n=1,2,⋯)
则称此数列为递减数列;如果上面两个不等式都是严格的,即an<an+1(或an>an+1)(n=1,2,⋯),则称此数列为严格递增的(或严格递减的)
定理7:单调且有界的数列一定有界。
证:不妨设数列{an}为递增的且有上界,利用实数都可以表示成十进制无尽小数的性质,将该数列的每项表示为无尽小数:
a1a2a3=A1.b11b12⋯=A2.b21b22⋯=A3.b31b32⋯⋯
其中A1,A2,A3,⋯都是整数,而bij是0到9中的数。由于{an}有上界,从而{An}必有上界,记该数为A,而{an}又是单调递增的,从而存在N0∈N+,使得当n≥N0时,有An=A;此时考虑{an}数列n≥N0的项,对bN01,b(N0+1)1,b(N0+2)1,⋯类似前面的讨论,可知{bi1}(i≥N0)存在上界,记为x1,同时存在N1≥N0,使得当n≥N1时,有bn1=x1;对其他列类比讨论,可以得到一列数x1,x2,x3,⋯,以及相应的正整数N0≤N1≤N2≤⋯。令a=A.x1x2x3⋯,下面证明a就是数列{an}的极限。任取ε>0,总存在m∈N+,使得10−m<ε,而当n>Nm,有an的整数部分和小数点后的前m位上的数与a完全一致,所以
∣an−a∣<10−m<ε
从而证明了
n→∞liman=a